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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领取、填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1-08-19 09:44:06】


一、如何下载、填写、打印、上报

1.下载:有关单位按目前统一的固定格式下载,不得修改表式和有关项目。

2.填写:资产占有单位填写《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必须通过计算机输入(经济行为类型或有例外,参后),不得用手工填写。有关单位要严格按《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如实填写,填写内容要准确、齐全、清晰,不得漏项、涂改。填报的评估数据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3.打印:有关单位按印制的固定输出格式,用A3纸双面打印,不得分页。

4.上报:国资委网站刊登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仅供企业领取填报用,填写好的备案表在加盖资产占有单位和上级单位公章并签字后仍按原规定上报。

二、如何填写《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应由资产占有单位如实通过计算机输入填写(经济行为类型或有例外,参后),上级单位核实无异议后,签章转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共三部分,分别为“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封面”、“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资产评估详细结果”。

1.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封面

(1)备案编号:由受理备案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存档时填写统一编号;

(2)资产占有单位(盖章):由进行资产评估的占有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并盖章;

(3)法定代表人(签字):由资产占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4)填报日期:由资产占有单位填写该单位填写《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的具体时间,如“2003年01月01日”。

2.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占有单位:由进行资产评估的占有单位填写单位全称;

(2)企业管理级次:由资产占有单位填写占有单位在集团公司或有关部门中的产权隶属级次,占有单位为集团公司时填写“一级”,占有单位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有关部门的直属企事业单位时填写“二级”,依此类推。

(3)上级单位:由资产占有单位填写占有单位产权持有者或最大股东单位全称。占有单位为一级可不用填写;占有单位为二级填写集团公司或有关部门;占有单位为三级或三级以下填写其产权持有者或最大股东单位全称。

(4)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由资产占有单位填写占有单位所属集团公司或有关部门单位全称

(5)资产所在地:由资产占有单位填写被评估的资产属地,资产属地分散的填写占有单位的注册地址或主要经营场所。直辖市区域具体到地级区划,非直辖市区域具体到县级区划。

(6)经济行为类型:由资产占有单位根据与评估目的一致的经济行为,按所列类型“手工”打勾,不得多选。若经济行为未包括在所列类型中,占有单位必须在“其他”项下通过计算机明确输入经济行为类型,如“收购非国有资产”。

(7)评估范围:由资产占有单位根据被评估的资产范围选择“整体”或“部分”资产进行填写。

(8)主要评估方法:由资产占有单位根据评估的具体方法填写,最多可填写两种主要方法。

(9)调整后账面值(万元):由资产占有单位根据评估清查调整后的账面值填写,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10)评估结果(万元):由资产占有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填写,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11)评估机构名称:由资产占有单位填写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的单位全称。聘请两家以上资产评估机构的,只填写出具总体报告、负主要责任的资产评估机构单位全称。

(12)资质证书编号:由资产占有单位填写“评估机构名称”栏内内所填写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13)注册评估师编号:由资产占有单位填写评估报告中至少两位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资质证书编号。

(14)评估基准日:由资产占有单位填写资产评估行为中确定的基准日。

(15)占有单位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由资产占有单位填写本单位具体负责评估工作同志的姓名、联系电话,及本单位通讯地址和邮编。

(16)上级单位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由资产占有单位填写上级单位具体负责评估工作同志的姓名、联系电话,及上级单位通讯地址和邮编。

(17)申报备案< 签章处>:由资产占有单位填写申报日期,盖章,并由单位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18)同意转报备案< 签章处>:由上级单位手工填写申报日期,盖章,并由上级单位法人或资产评估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名。资产占有单位为一级,可不用填写及签章。

(19)备案< 签章处>:由受理备案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手工填写申报日期,盖章。

3.资产评估详细结果

由资产占有单位根据资产评估明细表的表1(汇总表)填写,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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